物业空置房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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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交付房屋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已经交付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如下:
物业空置房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物业交付给业主后,业主从交付之日起计算物业费,入住后需全额支付物业费。
-长期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并按规定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也可以按照减免规定收取物业费。
二、尚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方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尚未交付的空置房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具体方式如下: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交付的物业,建设单位负责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的计费时间为计费依据。
三、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物业服务收费应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四、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方式
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方式如下: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并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费。
-如果业主所居住的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