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待遇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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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开始,我国合并了新农合和城乡居民保险,统一成城乡居民保险,养老保险也不例外。那么合肥城乡居民怎么缴费呢?缴费标准是什么?退休后可以领取多少?待遇领取标准是什么?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符合以上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人群参保登记还需提供相关证件)等材料。

1、 选择缴费标准;2、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补贴标准

每年的1月一6月为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期。参保人员可自由选择缴费档次,政府根据缴费档次确定补贴金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特殊人群的补贴标准更大。

缴费档次

个人缴费(元)

补贴(元)

一档

100

30

二挡

200

35

三挡

300

40

四挡

400

50

五档

500

60

六档

600

70

七档

700

80

八档

800

90

九档

900

100

十档

1000

100

十一档

1500

150

十二档

2000

150

十三档

3000

200

1、重度残疾人;

2、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

3、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财政按照2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

4、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

5、农村双女绝育户。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另给每人每年补贴30元。

城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2012年1月1日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制度实施时45岁以上人员需要按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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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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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了解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及个人参保信息?

广大参保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便捷的了解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和个人权益。一是,通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合肥人社”微信公众号、合肥人社自助一体机服务平台了解政策。二是,通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合肥人社自助一体机服务平台查询个人城乡养老保险权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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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变更历程

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在全国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

2011年国务院决定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试点,与新农保同步推进。

2014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  8号),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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