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产前检查报销流程、条件

发布时间:

产前检查产生的费用是可以现场报销的,那么怎么报销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报销条件和流程是怎么样的?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产前检查报销条件

1.生育保险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

2.已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且在生育就医确认有效期内;

3.在已确认的定点医院产检;

4.办理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产前检查现场结算时正常参保缴费。

产前检查报销办理材料

1.《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第二联;

2.检查或化验申请单、门诊病历;

3.社保卡(或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产前检查报销办理流程

1.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院挂号处挂号,就诊后出示《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报表》、社保卡(未发社保卡者可凭身份证,下同)、检查或化验申请单、门诊病历等,到门诊收费处办理现场结算报销;

2.参保人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取回医疗收费收据。

1.jpg

产前检查报销注意事项

1.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参保人在已确认的定点医院产检的,方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待遇。为确保您的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待遇不受影响,请您务必提前到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及时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

2.生育就医确认生效后非急诊、抢救在已确认的定点医院外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为保障您的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不受影响,请妥善保管您的社会保障卡及其密码,并主动出示社保卡办理现场结算报销。

4.因系统故障、密码验证不通过等原因导致不能在定点医院现场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须在就诊15天内待系统恢复正常或处理好有关业务后返回定点医院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现场结算报销手续,否则相关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基金不予支付。


阅读全文
▋最新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