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失业保险金最新领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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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湛江人社局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湛府函〔2015〕40号)规定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对本市职工领取标准,调整为968元/月,自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广东湛江失业保险金最新领取标准:

从2015年5月1日起,广东湛江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按粤府函〔2015〕20号文的四类标准执行,即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968元/月。

广东湛江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广东湛江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发生符合失业保险范围内的失业时,在离开单位或劳动争议结案后3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由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发给《失业证》。

2、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30日内,由单位携《失业证》到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获得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后,携以下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有关手续。

⑴ 《失业证》;

⑵ 《职工失业通知书》、《失业职工履历表》;

⑶ 《失业人员领取经济补偿表》;

⑷ 个人档案;

⑸ 投保手册;

⑹ 《身份证》复印件;

⑺ 一寸相片(近照)二张。

3、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者办理转移手续的,每超过一个月减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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