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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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材料有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搞清楚申请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其实对办理结婚证是很有帮助的,毕竟在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很难会准许结婚登记,这就意味着不会办法结婚证,而男女之间也无法顺利的成为夫妻。那法律中规定,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结婚证在办理之前,除了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实体条件外,还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其中,实体条件为: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男为22周岁以上,女为20周岁以上;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此外结婚证的领取的程序性条件分为:
 
  (一)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需要带上法定的材料。
 
  (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双方当事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应当讯问当事人的不明白之处,并作出解答。
 
  (三)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程序,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就应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如果提出自己饿婚姻是他人干涉二缔结的,应当提供证明,不无法提供证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证属实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如果有法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因为现在我国境内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人越来越多了,而其中就不乏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对于这部分人而言,此时若想要领取到结婚证,那么就要根据自身的身份来提供一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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