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关联业务交易报告表有必要填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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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的关联业务交易报告表有必要填写吗?
 
  答:必须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年度关联交易报告(2016年版)中的国家报告-收入、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家分布表(中英文表)第3栏为“收入关联方”。
 
  填写第一栏所列国家(地区)的跨国企业集团各成员实体与《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清单》(中英文)中跨国企业集团所列其他成员实体之间的交易所得,并按照第一栏所列国家(地区)进行汇总。
 
  企业应当按照财务会计明细对境外关联交易、境外非关联交易、境内关联交易和境内非关联交易进行准确分类。无法准确分类的,应当确定其他分类方法并说明具体分类标准。
 
  企业的关联业务交易报告表有必要填写吗?
 
  年度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1.公司简介。
 
  2.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简介。
 
  3.公司所属行业简介。
 
  4.简要介绍公司的重要财产,如工厂、矿山和房地产。
 
  5.有关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信息,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已发行普通股的股东名单和前十大股东名单。
 
  6.公司股东人数。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持股情况及薪酬情况。
 
  8.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名单和简介。
 
  9.公司最近三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信息概要。
 
  10.公司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分配。
 
  11.公司发行债券的变化。
 
  1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13.最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比较财务报告及其附注和说明;上市公司为控股公司的,还应当包括最近两年的比较合并财务报告。
 
  14.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二)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三)有与该利益具体相关的其他关系。”因此,与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属于关联业务往来。如果您的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中有相关业务,则需要填写。否则,您不需要填写。以上是企业关联交易报告表中必须填写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仍然不明白,请咨询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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