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6842元,下限336

发布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苏州市

  一、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元执行。

  二、苏州市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月基数为元。

  三、不符合享受职工退休待遇有关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在上述期间办理一次性补足手续时,月基数按元执行。

  四、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五、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3368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6842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3030元。

  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市民

  此次基数调整后,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673.6元,最高3368.4元;职工医疗保险月应缴金额为308元。

  7月25日是当月扣款截止日,务必提前在缴费扣款账户中存入足够金额,以免因为扣款不成功影响个人社保待遇。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