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脏病患者能不能怀孕(6种肾脏疾病不宜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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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肾病的年轻女性最担心的是不能结婚生子。由于怀孕会增加肾脏的负担,并可能促进肾脏损伤的发展,教科书和大多数肾脏学家一直警告肾病患者不要怀孕。现在这个禁忌已经逐渐被打破。
慢性肾脏病(CKD)可以降低女性妊娠的成功率,增加妊娠后母婴相容性的风险,增加妊娠合并先兆子痫和早产的概率。各种肾脏疾病及其治疗药物可能影响生育力和妊娠成功率。晚期慢性肾脏病妇女的生育率明显下降,但并非没有生育的希望。在透析过程中,女性可以通过强化透析治疗提高期望值。移植成功后,妇女的生育能力得到恢复,成功分娩的机会也增加了。
6种不宜妊娠的肾脏疾病有:
①糖尿病肾病合并严重高血压及严重肾功能损害者。
②有严重肾脏血管病变者如肾静脉血栓形成、严重肾动脉狭窄的病人。
③狼疮性肾炎患者处于活动期间或缓解时间少于6个月,不宜妊娠。
④慢性肾小球肾炎患者血压高于150/100mmHg且有肾功能损害或病理类型属膜性肾病、局灶节段性肾小球硬化,不宜妊娠。
⑤慢性肾衰竭需长期进行透析治疗者。
⑥结缔组织病如结节性多动脉炎和硬皮病、Wegener's肉芽肿,妇女妊娠期常由于合并高血压而预后很差,因此,患有这类疾病的妇女最好不要妊娠。
妊娠合并肾脏疾病可能需要终止妊娠的指标是:
①慢性肾功能不全伴有明显高血压的病人。
②血肌酐小于132.6微摩尔/升,在妊娠33周以后,胎儿已有存活的可能,若出现胎盘功能减退时,应及时进行剖宫产,避免胎死宫内,同时施行绝育术。
③血肌酐大于265.2微摩尔/升或尿素氮大于10.7毫摩尔/升。
④若血肌酐小于132.6微摩尔/升,但妊娠中出现肾功能恶化,则应终止妊娠。
⑤有严重的其他脏器受损如心内膜炎、心肌炎、严重心衰、肝功能严重受损者。
总结:当一个女人怀孕时,为了适应胎儿的需要,几乎所有的器官系统均会经历微妙的变化,其中肾脏是最重要的。由于怀孕期间血流动力学和肾功能有许多变化,这些变化也增加了肾脏的工作量,并可能导致肾脏的病理损害和肾功能障碍。尤其是,患有原发性肾病的妇女,假如不积极的预防,也许会导致原发性疾病的复发和加重,并危及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