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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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仲裁流程为: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5.开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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