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慢性病证明书办理、补办条件、流程

慢性病证明书是慢性病人就医的重要凭证,办理后可享受。那么慢性病证明书怎么办理呢?如果不慎丢失,应该怎么补办?下文为你介绍慢性病证明书的办理和补办条件、流程。

慢性病证明书办理条件

患有的慢性病病种在医保慢性病报销范围内可办理慢性病证明书,这些病种包括:(1)肾衰竭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放、化疗(含白血病需继续化疗者);(3)器官移植依赖抗排异药物治疗;(4)再生障碍性贫血;(5)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须长期治疗者);(6)**瓣膜置换后抗凝治疗;(7)糖尿病伴并发症;(8)重症帕金森氏病;(9)慢性心力衰竭;(10)支气管哮喘(当年有住院记录者);(11)脑卒中后遗症;(12)血友病(13)丙型肝炎。

慢性病证明书办理流程

患者需具备二级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疾病证明书与检查辅助材料需同一医疗机构出具),然后到医保经办点办理慢性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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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证明书补办条件

已申办门诊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遗失《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需补办的。

慢性病证明书补办所需材料

1.参保人本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

2.如为委托代办(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书原件。

备注:

1.收取材料为A4规格;

2.委托书样式请到广州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3.需复印的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及身份证为正反面复印。

慢性病证明书补办流程

已申办门诊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在待遇有效期内遗失《社会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需补办的,凭本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到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补打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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